第十四章(第3/13 页)
尾巴的冤大头,又
瞧见母亲猜忌的目光,心虚地低头吃粥。
狂犬疫苗没打成,宋纪恩公司有事,临走撂下一句,初四接我,匆忙离开,只留下一排车尾气。
除夕的爆竹成了我这一年仅有的高兴。
2007年到了。
年初三,我在镇集市碰到了老同学——田党生。他变化挺大,黄痩的脸,布满沧桑,但是脸庞坚毅,与高中又白又胖营养过剩的样子完全不搭边。要不是他叫住我,我还真没瞧出来。
我和他高中三年同学兼室友,一时之间自然有说不完的话。聊天中我得知他是来走亲戚的,谈及工作,知道他现在在偏远乡村支教。
说起他的职业,他的眼神炯炯有神,像是再说一件神圣不可侵犯的职业,大学毕业他不顾家人发对报名了支教,现在算起已经有五六年的光景了。
他滔滔不绝:“我刚去到学校上,他说,东东我爱你,我爱你。
我吻住他柔软的唇,堵住他虚伪的嘴。我怕我沉沦,我怕我耽溺,我怕我流泪哑口无言。
我是他圈养的玫瑰,给我恒温,给我恒湿,给我一份煞有介事的爱。
平静的日子不并没有持续多久,在那六十平的小屋,迎来了不速之客。他墨镜遮住了半张脸,米白的休闲服,透露着休闲和前卫,倍感潇洒。那个男孩我在荧幕上见过,是宋纪恩公司力捧的新人,苏乐正。
我看了看他,又看看电视上正在播的他的新剧,觉得魔幻割裂。
我邀请他进屋,拿着宋纪恩几万块的红茶招待他。
苏乐正摘了墨镜,四处打量:“宋先生平时常住在这吗?”
面对这场景,不知道是他一本正经的发问,还是他盛气凌人的气势,这种滑稽的场面让我暗忖,这算什么?示威?挑衅?
我礼貌回答:“他偶尔过来住一次。”
“你们在一起多久了?”
“有十年了吧。”听我说完,他的目光闪烁一下。
我也暗自打量他,是宋纪恩会喜欢的类型,乖巧漂亮,听话迷人。
宋纪恩总是能给我惊喜。
苏乐正问了我很多宋纪恩喜好的问题,我都一一回答,他说有人指路,才找到这里。
大家都是飞蛾,不顾生死,扑向宋纪恩这场滔天大火。
而我最傻,不为名不为利,扑腾了近十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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